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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纪2025年第2期
文 |
毛芮宁
发布时间:
2025-02-24
本期“以案说纪”聚焦于招投标领域腐败典型案例,某物业公司招投标弄虚作假案例。
一、典型案例
(一)招投标领域腐败案例
湖南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陈某干预和插手移民安居工程项目。2021年至2022年,陈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某私营企业主承揽移民安居工程项目提供帮助。在陈某的授意下,公司在制定招标方案时,设置采用综合评估法、不设奖项加分等有利于该私营企业主的招投标条件,帮助其顺利中标,收受其所送巨额财物。陈某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已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二)知规明纪
1.《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四条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在审批监管、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大宗采购、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工程招投标以及公共财政收支等方面谋取利益,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2.《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第十九条 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据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2)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4)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反规定在企业关系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的重大事项以及工程建设、资产处置、出版发行、招标投标等活动中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私利;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 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行业案例示警
某物业公司招投标弄虚作假案例
(一)背景
1.涉事主体:XX 市 XX 物业服务集团,管理多个小区,负责统筹安排小区的保洁、保安等物业服务。
2.当事人:采购部经理李某,负责公司保洁、保安服务外包项目的招投标工作。
3.关联方:A 保洁服务公司,试图进入供应商名录;B 保安服务公司,与李某有私下利益往来。
(二)具体表现
1.量身定制招标条件:在某次大型小区保洁服务外包项目招标时,李某依据 A 公司特点设特殊人员资质和设备标准要求,限制其他企业参与。
2.泄露标底信息:在某次保安服务外包项目招标中,李某提前向 B 公司透露标底及其他竞标企业报价范围和方案重点,助其调整报价和方案。
3.操纵评标过程:评标时,李某故意贬低其他企业,抬高 A、B 公司分数,干扰评标结果。
4.利益输送:A、B 公司中标后,共向李某私人账户转账 20 万元 “感谢费”,李某用于个人投资和消费。
(三)发现过程

(四)处理结果
1.法律追责:李某因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侵犯商业秘密罪被移送司法,判处有期徒刑 4 年,罚金 15 万元。
2.公司处罚:集团开除李某,追回 20 万元非法所得,取消其福利待遇和荣誉称号;调查相关人员,处罚失职者;对采购部员工培训考核。
3.行业整顿:当地物业管理协会通报批评集团,要求整改内部招投标制度,组织全市物业服务企业开展警示教育,建立诚信档案,加强监管。
三、执纪者说
本期披露的两个招投标案例,性质恶劣,令人警醒。陈某干预移民安居工程招投标,为他人谋利并收受巨额财物,严重破坏市场公平;李某在保洁、保安服务外包招投标中,量身定制条件、泄露标底、操纵评标,还收取 “感谢费”,损害公司和其他投标企业利益。
这些行为不仅侵蚀了企业的信任根基,更违反了党纪国法,各单位务必从中吸取教训,加强廉政教育,组织员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让廉洁意识深入人心。同时,强化内部监督,严格规范招投标流程,加强对关键环节的把控,确保招投标活动公正透明。一旦发现违规行为,必须严肃处理,绝不姑息,以此营造风清气正的企业环境,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以案说纪》学习选登
中诚智能:1 月 17 日,中诚智能学习第 1期《以案说纪》后,深知相关问题严重性。该公司员工承诺时刻保持清醒,坚守廉洁底线,杜绝违规行为。同时认真学习并执行制度,为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推动公司发展贡献力量。

湘诚智慧:1 月 22 日,湘诚智慧学习第 1 期《以案说纪》。该公司员工明确要坚守职业道德,远离违规收礼红线;强化责任意识,杜绝失职渎职;积极参加学习培训,提升综合素质,加强法律与职业规范学习,增强自我约束能力。

长沙分公司:1 月 24 日,长沙分公司学习第 1 期《以案说纪》。全体成员表示,要以法律为准绳规范言行,加强对决策过程的监督。在日常工作中,严格落实责任,严守廉洁底线,共同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湖南分公司:1 月 25 日,湖南分公司学习第 1 期《以案说纪》,警醒员工严守纪律红线,杜绝利益输送。公司表示将全面梳理完善制度,加强宣贯与执行,员工也会强化责任意识,从案例中吸取教训,为公司健康发展出力。

郴州分公司:2 月 6 日,郴州分公司学习第 1 期《以案说纪》。该公司员工充分认识到违规收礼和失职渎职的危害,表示将坚定廉洁自律意识,抵制诱惑。同时,深刻领会制度建设和 “三重一大” 制度执行的重要性,助力公司长远发展。

九江湘诚浔达:2 月 7 日,九江湘诚迅达学习第 1 期《以案说纪》。该公司全体员工深刻认识到违规收礼是违纪行为,表示将保持清醒,坚守廉洁底线,严格履行职责。并且严格遵守公司制度,强化纪律与制度意识,做到廉洁自律、恪尽职守。

天鑫湘诚:2 月 8 日,天鑫湘诚学习第 1 期《以案说纪》。该公司管理人员表示会时刻保持警惕,坚守廉洁底线,杜绝收受礼金,分清人情往来与违规界限。公司也将完善制度,加强对权力的监督约束。

(公司纪检审计部整理编辑 2025年2月 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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