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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纪2025年第10期
文 |
毛芮宁
发布时间:
2025-11-26
本期“以案说纪”聚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担当不作为典型案例
一、典型案例
某国企原质量安全部经理李某某不担当不作为案例
林某某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期间,对上级及公司日常安全工作部署重传达轻落实,未督促工程管理部门、项目部规范建立和应用危险源清单和隐患排查清单,公司所属项目部多对“两个清单”不了解或应用不到位;虽有组织开展日常安全检查,但对安全隐患的整改未严格执行“闭环控制”,也基本未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回头看”工作,导致公司代建项目连续发生多起伤亡事故,给人民利益造成较大损失。林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沈阳某环卫科原负责人张某不担当不作为案例
2022年,张某在该区公厕精细化提升项目和垃圾站除臭设施采购项目验收工作中,审核把关不严,对中标单位安装与合同约定不符的设备予以验收通过,造成经济损失。张某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4月,张某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已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知规明纪
1.《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23年修订)第一百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1)对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问题依照政策或者有关规定能解决而不及时解决,庸懒无为、效率低下,造成不良影响;
(2)对符合政策的群众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损害党群、干群关系;
(3)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造成不良影响;
(4)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损害群众利益;
(5)其他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
2.第一百三十条 工作中不负责任或者疏于管理,贯彻执行、检查督促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党员领导干部对于到任前已经存在且属于其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消极回避、推卸责任,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3.第一百三十一条 工作中不敢斗争、不愿担当,面对重大矛盾冲突、危机困难临阵退缩,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二、行业典型问题示警
物业公司项目管理部原经理赵某某工作不担当不作为问题
(一)违规行为细节
2024年11月至2025年5月,赵某某负责小区物业服务质量监管及业主诉求处理期间,长期疏于履职:对业主反映的电梯故障、水管漏水等32项民生问题,仅登记台账未跟踪督办,导致12项问题超30日未解决,引发2次业主集体投诉;在季度物业安全巡查中,未按规定对消防设施、配电房等关键区域开展检查,仅让下属代签巡查记录,致使小区2处消防栓失效未被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此外,赵某某还对上级要求报送的“业主满意度提升方案”拖延敷衍,逾期2个月仍未提交,影响公司整体服务改进计划推进。
(二)暴露与查处

(三)处理结果
个人处分:赵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撤销项目经理职务,同步降薪并扣罚年度绩效;对未履职导致的安全隐患,责令其立即整改;参与代签记录的2名下属受警告处分,扣发当月绩效。
公司整改:全系统通报案例,组织“履职尽责”专项培训;修订《物业服务监管办法》,明确民生问题 “72 小时响应、15日内办结”机制,超期需逐级报备;升级投诉管理系统,对同一问题重复投诉自动预警;每月公示各项目投诉处理率、隐患整改率,接受业主与员工双重监督。
三、执纪者说
上述案例深刻揭示,部分管理人员责任意识缺失、履职担当不力,无视岗位职责与民生诉求,以“工作繁忙”“下属执行力差”为借口推诿责任,在民生问题处理上消极应付、在安全巡查中弄虚作假、在工作任务推进上拖延敷衍。不仅损害业主切身利益、埋下重大安全隐患,更影响公司服务质量与品牌声誉,最终也断送了个人职业前途。
各分子公司要严格区分“积极履职尽责”与“不担当不作为”的界限,明确岗位职责标准、民生问题处置时限与工作任务推进要求。开展物业服务监管、安全巡查等工作,应遵守物业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制度规定,坚决杜绝 “重传达轻落实”“重台账轻实效”的形式主义。同时,要常态化开展“履职尽责”专项培训与警示教育,引导员工树立正确的责任观与职业观,积极应对工作压力,主动解放思想,以创新思路提升工作效能。
全体员工需坚决杜绝回避问题、上推下卸的不作为,摒弃慵懒怠政、消极应付的慢作为,抵制只造声势、不做实事的假作为,克服不思进取、依赖老经验的保守心态。唯有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实每项工作,以“事事落实到位”的执行力回应业主期待,才能切实维护公司健康发展秩序,筑牢公司高质量发展的根基。
《以案说纪》学习选登
长沙分公司:10月17日,长沙分公司组织学习第9期《以案说纪》案例。大家深刻警醒,表示将加强理论学习筑牢思想防线,严格履行监督职责,关注费用报销等关键环节,自觉抵制影响公正履职的高消费活动,维护公司廉洁品牌。

怀化分公司:10月20日,怀化分公司组织学习第9期《以案说纪》。全体员工深受触动,表示将时刻绷紧廉洁自律弦,坚决抵制违规用公款参与高消费活动,强化经费使用监督意识,发现可疑情况及时上报,共同守护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

中诚智能:10月20日,中诚智能学习第9期《以案说纪》,员工们进一步明确合规与违规的界限,表示将严格执行公司经费管理制度,主动配合监督机制,树立正确消费观,抵制奢靡享乐之风,做到公私分明、廉洁从业。

湘诚工程:10月21日,湘诚工程组织第9期《以案说纪》学习,大家坚决抵制违规公款高消费行为,表示将严格遵守工会经费管理规定,支持费用审批“双人复核”等机制,推动费用公开透明,营造健康向上的工作环境。

湘西分公司:10月22日,湘西分公司开展第9期《以案说纪》学习。员工们认清违规公款高消费的严重危害,将深入学习党纪法规与公司制度,在费用报销、活动组织等环节严守规矩,杜绝“打擦边球”,以实际行动维护企业廉洁生态。

湘诚智慧:10月22日,湘诚智慧学习第9期《以案说纪》,表示将规范公务接待与差旅报销流程,严禁变相违规消费,管理层率先垂范,强化公款使用审计与隐性消费清查,以 “零容忍” 态度筑牢廉洁防线。

湖南分公司:10月27日,湖南分公司开展第9期《以案说纪》学习,表示深感责任重大,将坚守廉洁底线,严格遵守规章制度,自觉抵制各类诱惑,增强监督意识,敢于对不正之风说“不”,助力公司健康发展。

郴州分公司:10月27日,郴州分公司组织学习第9期《以案说纪》,表示将进一步明确费用使用标准、审批流程与公示要求,将按规定开展团建活动,引导员工树立正确价值观,自觉抵制奢靡享乐之风。

湘诚国丰:11月7日,湘诚国丰学习第9期《以案说纪》,使全体员工强化合规意识,表示将严格执行公司资金使用审批与报销审核制度,坚决杜绝虚构公务事项套取资金的行为,坚守财经纪律底线。

(公司纪检审计部整理编辑 2025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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