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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纪2023年第9期
文 |
杨慧敏
发布时间:
2023-11-29
本期“以案说纪”聚焦“两带头五整治”纠风防腐专项行动之党员干部酒后驾车问题典型案例。
关键词:酒后驾车
一、典型案例
1.某国企原党委委员、原副总经理彭某醉酒驾驶机动车问题。2022年9月4日4时许,彭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一路口时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测定,彭某血液中酒精浓度为116.6mg/100ml。2023年4月,检察机关认为彭某犯罪情节轻微,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2023年6月,彭某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撤职处分。
2.某单位原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谭某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并酒后驾车问题。2022年11月21日晚,谭某与相关公职人员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谢某安排的宴请并饮酒,谭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经现场酒精含量呼气测试,其结果为56mg/100ml。2022年11月,谭某受到罚款一千五百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的行政处罚。2022年12月、2023年4月,谭某先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其他相关人员均受到相应处理。
二、关于酒醉驾的认定及相关处罚
1.饮酒后,血液中酒精含量≥20mg/100ml,为酒后驾驶;血液中酒精含量≥80mg/100ml,为醉酒驾驶。
2.2011年5月2日启用的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和根据2011年4月22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91条中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163号)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次记12分。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三、部分追责依据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一条:党员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或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并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党员犯罪,被单处罚金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二十八条: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刑法规定的行为,虽不构成犯罪但须追究党纪责任的,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第三十三条:党员依法受到政务处分、行政处罚,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党组织可以根据生效的政务处分、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经核实后依照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第九十二条: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四、“两带头五整治”关于整治酒后驾车问题的要求
对2023年8月10日后发生的酒后驾车问题,一律实行“四个 查清”,即查清事情原由、查清关联人员、查清事发场地、查清问题性质;对涉及的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和纪检监察干部,一经查实一律从快从严处理;一律实行“一案双查”, 既查直接责任,又查监管责任;对发现背后存在利益输送的,一律顶格处理。
五、工作启示
党员干部酒驾醉驾行为,触犯国家法律、危害社会安全、败坏党风政风、影响社风民风,触碰纪律红线、挑战法律底线,最终难逃党纪国法双重惩处、代价惨痛。公司全体干部职工要切实以案为鉴、汲取教训,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破纪。
各单位要坚决扛牢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结合专项整治行动,深化职工队伍作风纪律专项整顿,通过纪法学习、谈话提醒、警示教育等方式,督促干部职工自觉筑牢思想防线,严守纪法底线。
各干部职工要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充分发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改进工作作风示范带头作用,严守纪律规矩、树牢法治观念、遵守社会公德。
公司纪委将加强对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的监管,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始终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干部职工酒后驾车问题,深挖彻查背后可能存在的“四风”问题,对顶风违纪违法行为露头就打,从严从重处置,对干部职工“醉酒驾驶”的行为,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对干部职工“醉酒驾驶”案件,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
(公司纪检审计部整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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